常見的藥局獎金制度,總是一個人銷售為主的獎金計算方式,只是這樣的獎金制度存在著許多的隱憂。這是因為多數的藥局在績效考核制度上,並不是很完善,就算有一套績效考核制度,但是卻沒有連結獎勵,所以造成人員績效及管理上的問題。
獎金發放應該要結合個人的表現
獎金制度最好是能夠跟個人的績效表現來去連結,因為銷售能力好,不代表他在整體的表現就是很好的!在我輔導的經驗中,也常常會看到銷售能力好的藥局同仁,在店務上表現得並不是很理想,有的甚至在一些個人的規範上也是經常出問題的!但是,如果銷售能力相對較差,但是店務表現以及個人表現都是非常績優的,卻因為銷售狀況比較不好,拿到的獎勵比較差,這樣子是不是有失公允了。如果是這樣,是不是代表大家只要管好銷售,其他的店務工作,或是個人應有的表現都可以不用管了嗎?我想並不是這樣子的,所以獎金制度最好是能夠跟個人的績效連結,才能夠讓門市人員會因為獎金的關係,願意做好應有的店務管理以及個人的表現。
讓獎金跟績效考核連結的好處
讓獎金制度跟績效考核連結,有什麼好處呢?除了前面所提到的,可以讓人員因此願意達到店務及個人的表現以外,可以有幾個好處:
- 使督導人員可以有權柄進行要求:因為有了績效考核的連結,門市人員會因為績效考核的高低,影響到自身應該領取的獎金,因此對於督導人員提出的要求,也會比較願意去接受,如此督導人員也能有權柄進行相關的要求。
- 使各項規範制度容易推行並執行:因為各項的制度規範的要求,是連結各項績效考核的評分,因此人員為了能夠取得較高的績效評分,以獲取更高的獎金,在執行上面也會比較願意配合,相對的容易執行達成要求的標準。
- 使門市人員可以因此了解各項績效與經營的關係:透過這樣的方式,人員在實際執行上可以更了解各項實務運作與績效標準的關係,也因此會更了解這個店務的經營以及管理。
績效指標與獎金的連動
績效指標的運用,其實可以連接到每年的年度策略以及計劃,可以先制定一個年度策略中,主要要求的績效指標,並且給予評分上的權數,比如說將指標全數設為50%,表示達成這項指標就獲得50分的比重。績效指標也可以根據每季或者是每個月排序進行重點指標的調整,比如說這一季的重點指標是庫存迴轉率,那麼就可以設定為權重較重的指標。童逸時期的重點指標可以設定三個指標項目,再依據不同時間周期,給予不同的權重,如此連動到獎金時,就可以依據得分的級距,來去核發應有的獎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