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01-6沒有客觀的人員績效考核

傳統藥局在做人員績效考核,往往沒有一個客觀的考核標準在進行,因此造成許多在考核上面不是很公平的情況!

人員表現以「主觀」為主

傳統藥局在人員績效的考核上,很多時候都是憑老闆的感覺在做評分,所以常常會形成,銷售業績很好的人員,就會被認定為能力很好的儲備幹部人選,或是能夠晉升為主管的人員,通常都是銷售能力很好的人員。

雖然也有一些藥局體系,有績效考核的流程,但是在評分的標準以及項目上,還是有著太多的主觀評分項目;因此在評分的結果上,還是會以近期的印象感覺來去進行評分。

如此,絕大部分績效評分,還是以「主觀」的結果進行評分了。

用扣點數在做要求

也因為沒有標準的績效考核項目,但是總是希望人員的行為能夠符合規定,所以想來想去,就開始有了以點數做獎勵的方式,來去作為要求的基準。

比如說,如果行為不符合要求時,就扣點數作為懲罰;如果達到某些標準時,就加點數作為獎勵,而點數的總積分,作為獎金發放的標準,以這樣的利益勾稽來去要求人員,讓人員能夠符合要求的標準。

這樣雖然不失是一個方式,但是因為沒有完整的規範制度流程,所以長期執行下來,最後反而會讓人員完全以利益作為行為評估的標準;最好造成,如果所有的要求以及任務,沒有以點數作為條件的情況下,人員就不會有任何執行的動力了!

不知道該如何建立考核

當然,許多藥局的經營者也很清楚這個狀況,也希望能夠建立一套完善的績效考核制度,但是卻苦於不知道該如何來去規劃!

藥局經營者如果想要建構一套完善的績效考核制度,就必須得結合薪資獎金、人員考評、晉升培訓以及職涯發展這幾個架構一起進行規劃,才能夠形成完善的績效考評架構。

發表留言